
116學年度 景觀學系 與 建築與都市設計學系 整併學籍分組案,緣起因應當前 SDGs、ESG、韌性城市、宜居城市、NbS自然解方等世界趨勢亟需跨域整合協作,同時AI等科技發展將快速改變就業市場與所需的能力,因此擬結合兩系之師資與資源,提案於116學年度將兩系整併,共同培養能夠快速因應時代變化、跨域協作之專業人才,同時於學士班進行學籍分組,保留兩種專業:
• 建築與都市設計系 - 建築與都市設計組
Department of Architecture and Urban Design + Landscape Architecture – Program in Architecture and Urban Design 與
• 建築與都市設計系 - 景觀建築組
Department of Architecture and Urban Design + Landscape Architecture – Program in Landscape Architecture
分別頒發
• 建築學學士 Bachelor of Architecture (B.Arch.) 與
• 景觀學學士 Bachelor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B.L.A.)
研究所部分則延續建築與都市設計學系原體制,授予
• 建築學碩士 Master of Architecture (M.Arch.) 與
• 工學博士 Doctor of Philosophy (Ph.D.) 學位
116學年度之後,規劃建築與景觀兩組所有課程合開,但學籍分組畢業所需的必修課程不同:
• 建築與都市設計組有自己的一套必修課程,景觀組同學可以選修
• 景觀組有自己的一套必修課程,建築組同學可以選修
• 所有選修課合開
116學年度若通過整併之後,畢業證書學位的記載方式為:
• 115、116年畢業 (現大三、大四):景觀學系 景觀學士
• 117-119年畢業 (現大一、大二、115年入學新生):建築與都市設計學系 景觀建築組 (原景觀學系) 景觀學士
• 120年後畢業:建築與都市設計學系 景觀建築組 景觀學士
目前兩組的必修課程均已經有所規劃,
• 建築與都市設計組:學士班課程將滿足國內建築師考照之需求
• 景觀建築組:學士班課程將滿足國際景觀建築師協會(IFLA) 認證之需求
• 未來建築與景觀雙方將持續研商發展學士班之選修課程與碩博士班課程,使學生的訓練能符合 AI、SDGs、ESG、韌性城市、宜居城市、NbS自然解方等世界新興趨勢,同時強化兩組同學間的協作訓練,共同培養符合未來需求的專業人才。
本案業經114年12月31日114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將提報申請案送教育部審核。